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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类人员曲学奎”就业安置访信

编号:2026040123143617472浏览数:8417

姓名

曲学奎

留言时间

2026-04-01 23:14:36

留言内容

尊敬的曹市长: 您好! 我是内蒙古粮食学校毕业生曲学奎,男,汉族,1981年4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15010219810409305,我于1997年入学,属于正规社招生,完全符合自治区并轨前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范围,但由于当年安置时间短,个人在外地打工不能及时获取信息等原因,故未能实现工作的有效安置,我的多名同学都被安置相应的岗位就业,同校的学子却得不同等、公平的对待。 现在我已经40多岁,上有老人身体不好,需要赡养;下有孩子学业未完需要照顾,无法抽身再外出打工,故恳请领导能够依照上级下发安置文件精神对我做到有效的就业安置。 此致 敬礼! 信访人:曲学奎 联系电话:15248509898 时间: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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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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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价乌兰浩特市   2026-04-07 10:35:28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收到留言后,乌兰浩特市人社局第一时间沟通核实,由于您毕业后因个人原因未报到,也没有按照《关于招生并轨前入学2000年和2001年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的公告》及《关于三类人员中第二类、第三类人员开展身份甄别工作的公告》等要求按时报到并参与身份甄别,根据公告相关内容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现无法重新甄别您的身份并安置。您如有就业需求,可关注当地就业用工信息,由就业部门推荐就业。

    回复单位:乌兰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82-82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