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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役军人岗位等级重新核定申诉事项的补充说明

编号:2026062515523428952浏览数:815

姓名

赵忠华

留言时间

2026-06-25 15:52:3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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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价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6-07-06 10:50:18

    留言人您好,根据您的诉求,经与突泉县相关部门沟通并核实情况,给您答复如下:一是根据突人社信发[2025]1号文件认定:现工作单位突泉县区域合作交流中心并非当年接收你的政策性安置单位,因此不适用《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 14号)中“接收的政策性安置退役军人,首次岗位聘任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结合本人工作年限、退役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确定岗位等级”倾斜政策。2023年1月,单位为你办理工勤技能五级聘用手续,2023年3月在突泉县人社局完成备案,该聘用结果符合政策规定,对你提出聘任工勤技能三级岗位的诉求不予支持。
    二是岗位管理政策说明(依据突人社信发[2025]1号)岗位聘用属于激励约束政策,并非普惠政策,不能仅以个人工龄、军龄、技能证书直接核定高等级岗位。仅取得高级工证书不代表必然可聘任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需同时满足政策适用主体、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等全部条件。

    2026-07-09 09:25:17【评价信息】

    网友:赵忠华    回复没有任何法规依据,都是主观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