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03016174027753浏览数:8925
郑文博
2025-10-30 16:17:40
关于突泉县公益性岗位工资拖欠及社保未缴问题的求助信 尊敬的盟长: 您好! 我是突泉县一名残疾人员,于2025年7月通过正规招聘进入本地公益性岗位工作,至今已履职近4个月。现向您紧急反映工作期间遭遇的权益保障问题,恳请您关注并协调解决。 根据多地公益性岗位统一政策要求,用人单位需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且工资原则上依托社会保障卡支付。同时,2024年12月兴安盟明确调整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突泉县所属三类地区岗位补贴已提高至每人每月2140元。 然而,自入职以来,工资频繁拖欠。经多次向用人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询问,得到的答复均为“财政资金截留导致无法拨付”。作为残疾人员,我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工资拖欠已导致我日常生活陷入困境,步入寒冬之际,因拖欠工资让我无法及时缴纳取暖费用。社保、医保断缴更让我面临就医、养老的双重风险。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执收单位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政府非税收入。当前财政资金截留问题,不仅违反国家政策,更直接损害了残疾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此,我恳请盟长: 1. 督促突泉县相关部门立即核查财政资金截留情况,尽快补发我9月至今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按每月2140元标准计算); 2. 协调用人单位补缴我入职以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社保权益不中断; 3. 对全县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情况开展排查,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我深知盟委、行署始终重视残疾人群体就业保障工作,但突泉县财政频频挪用重点扶持项目资金问题已经影响地区民生。我相信在您的关怀下,我的合理诉求能得到妥善解决。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民生难题! 此致 敬礼! 求助人:突泉县公益性岗位残疾就业人员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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