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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长信箱
姓名: 郭秀华
标题: 医保报销的问题
内容:
家里老人有慢性病(低保户,冠心病),自从10月份医保系统升级后,10月份、11月份买药都是自费,现在12月份系统也不好使,慢性病购药手册说是连续3个月没有购药记录的话,就作废,需要重新申请,那样的话还要再重新递交病历等手续,还要再等一个多月才能报销,我想咨询的就是,如果12月份系统还是不好使,慢病手册三个月连续没有购药记录怎么办,DFRBH希望领导能够给予解答。谢谢!
咨询时间:
2021-12-04 11:55:3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因自治区系统切换,导致系统暂时不能正常使用,慢性病患者现自费购药产生的费用待系统恢复正常使用后会给予核销。根据《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兴医保发【2021】50号文件将“连续6个月未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的终止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政策,已调整为连续6个月未进行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的,须到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兴安盟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中断备案表》上报所属经办机构,可继续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不存在连续三个月没有购药记录就作废的政策。
(经办单位:科右中旗医疗保障局  经办人:王春梅   联系电话:15598988187)
处理时间: 2021-12-08 19: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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