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兴党办发电〔2022〕18号)要求,盟水利局对内部和外部事项进行了梳理、优化。现将《兴安盟水利局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进行公布,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按照《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兴党办发电〔2022〕18号)要求,盟水利局对内部和外部事项进行了梳理、优化。现将《兴安盟水利局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进行公布,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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