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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6:54
第二十四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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