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 发布时间:2025-03-0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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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兴安盟各级行政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http://www.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盟党政大楼东300米)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402室,邮编:137400,联系电话:0482-8201600,邮箱:xamzw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安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兴安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多渠道及时、高效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政府信息,全盟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4273条,其中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659条,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99614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7条。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盟行署网站全年共发布各类解读1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办理、规范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4年,全盟各级行政机关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7件,2023年结转至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共办结192件,按规定结转至2025年继续办理7件,申请人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建设等方面。本年度全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利用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汇集,做好与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数据联通,实现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动态更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新建“便民惠企政策服务”、“诚信建设工程”等专区,优化“营商环境”专区设置,集中公开专项政策信息,公众查阅更加便捷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优化调整全盟各级政府网站栏目设计,完成智能问答、无障碍适老化改造、一号登录等功能,切实提高了政府网站实用性和便利度。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2024年开展四次季度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强化政府信息日常管理,排查整改错敏词信息14674条。对全盟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清理排查,责令关停违规开设以及“僵尸”账号。三是做好政府公报编印工作。全年印发《兴安盟行政公署公报》4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对全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持续对全盟全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检测和季度检查。全面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工作推进会4次,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持续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开展问卷调查活动1次,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23

1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42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226

行政强制

51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002.74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7

0

0

0

0

0

1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6

0

0

0

0

0

6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5

0

0

0

0

0

5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2

0

0

0

0

0

8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8

0

0

0

0

0

18

(七)总计

192

0

0

0

0

0

19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各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检查及工作督导有待加强,存在个别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不及时、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不佳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各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答复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能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检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全盟各级行政机关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38件,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主动在盟行署门户网站或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布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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