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专项集中整治有关要求,强化我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行为,防范“微腐败”和“暗箱操作”,盟农牧局起草了《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入市交易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nmxajgz@163.com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诚恳希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感谢大力支持!
附件1: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入市交易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兴安盟农牧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