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专项集中整治有关要求,强化我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监管,促进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发展,兴安盟农牧局起草了《兴安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nmxajgz@163.com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反馈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诚恳希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感谢大力支持!
附件1:兴安盟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兴安盟农牧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