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页面

关于调整盟级河湖长名单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4-29 09:43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关于调整盟级河湖长名单的公告

(2025年第二批)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严格执行河湖长动态调整和河湖长责任递补的规定,经盟委、行署同意,现将盟级河湖长名单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一、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苏和盟委书记

  于吉顺盟委副书记、行署盟长

  二、副总河湖长

  孙书涛盟行署副盟长

  三、盟级河长

  长:廉冬盟委委员、行署常务副盟长

  长:何伟利盟行署副盟长

  长:梁彦君盟行署副盟长

  长:孙书涛盟行署副盟长

  哈拉哈河兴安盟段河长:张永强盟行署副盟长

  兴安盟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