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名单正式公布,兴安盟喜获佳绩——科尔沁右翼前旗获评“自治区森林城市”,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宝力根花苏木、新林镇跻身“自治区森林乡镇”。这一成绩标志着兴安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见效,兴安盟各地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科右前旗成立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领导小组,科学编制专项规划,细化任务清单,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扎赉特旗对标创建标准,组建由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参与的工作专班,立足3个苏木(镇)资源禀赋,量身定制差异化建设方案,统筹推进国土绿化与森林资源保护。
科右前旗与扎赉特旗立足实际,探索生态建设新路径,城乡绿化水平显著提高。科右前旗坚持“规划建绿”与“见缝插绿”并重,城区建成各类公园18个,新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41%,人均公共休闲绿地面积达49.98平方米,道路绿化率达88.89%。同时,严格落实林长制,建立“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精细化管护体系,对109株古树名木实施挂牌保护,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乡村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扎赉特旗创新市场化造林模式,公司化造林占比超60%,推行“一造管三年”及种、养、护一体化机制,从源头保障造林质量。2025年以来,扎赉特旗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590万元,3个获评“自治区森林乡镇”的苏木(镇)森林覆盖率均超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30%,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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