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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0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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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全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高位推动,强化履职担当。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盟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依法治盟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批示8次。研究制定《兴安盟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自治区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开展全盟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盟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共组织学法16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主体班次,盟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理论学习中心组 共学习200余次,举办主体班次8期、培训802人次。

  (二)推进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累计归集信息125.6万条,“十公示”数据归集连续20个月保持“双清零、全达标”,稳居自治区前列。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开设线下综合窗口34个、线上试运行场景44个,累计办件8.6万件。完成150项“全区通办”事项认领,开展宣传宣讲120余次。二是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制发《2025年度全盟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创新谋划5项重点任务,召开推进会议3次。加强诚信宣传,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刊登稿件12篇,各级主流媒体刊发1359篇。深化“齐白兴”跨区域信用合作,创新“三书同送”工作机制,帮助491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5819家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在全区诚信建设工程第二次调度会上,我盟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审查增量文件136件,抽查文件636件。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权力运行。一是积极配合开展立法调研、立法建议征集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配合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开展立法调研4次,提出修改建议117条,形成《民族地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借鉴与思考》等研究成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审查规范性文件24件,准予登记20件,完成备案14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梳理规范性文件178件,其中继续有效156件、修改1件、失效8件、废止13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盟旗两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29件,备案9件。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1124件,审查合同2480件。

  (四)聚焦服务发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编制“两张清单”,厘清全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3790项、行政执法事项27589项。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召开“三问助企恳谈会”46场,发放反向监督告知书1000余份,走访企业1029家,抽查案件1765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85万元。二是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行政执法主体552家,开展行政执法“同堂培训”30余场,组织全盟348名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合格率98.5%。三是加强民生领域执法。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生产单位5462家次。

  (五)完善应急体系,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修订《兴安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构建“预警—除患—巡护—演练”四维防汛模式,探索“1263”预警响应机制,下发防范通知12份,会商235次。建立“网格化管控+多样化监测+精细化联动”火险防控体系,防火期会商159次,发送预警3次。开展应急安全宣传活动,覆盖248.2万余人次。创建全区首家“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系统,覆盖14个领域、1514家企业,兑现奖励37.3万元。

  (六)多元化解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人民调解护稳定”、“特殊群体及命案防控”等专项行动,共调解纠纷8870件,调解成功8705件。依托“智慧法治”项目,在全区首创“四所一庭”联动平台,已注册1755人,录入调解案例1182件。创新“周周看、家家到、走村入户”工作法,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出“双引双认”工作思路(吸引来、引导好、提升认知、收获认可),推动盟旗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微治理机制覆盖率均达100%,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45%,相关做法被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二是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5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13件,调解和解297件,调解和解率45.55%。强化诉议衔接,建成行政争议化解中心6个,化解争议102件,1个案件入选司法部2024年行政复议白皮书,1个案件入选自治区2025年首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强化府院联动,持续落实《兴安盟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健全盟旗(县市)两级府院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召开联席会议3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42个月保持100%。

  (七)深化法治宣传,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等活动300余场,发放资料30余万份。成立全区首家“法律明白人”培养实践基地,在第三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上获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开展“指尖上普法”,举办法律知识竞答5次,3.2万余人次参与。开办“兴安律政讲堂”和“每周说法”栏目,发布视频69期。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建成全区首个全流程金融纠纷“一站式法律服务超市”,受理案件2300余件,调解成功973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近50万元。开发掌上服务端,推出“24小时AI律师”与“企业法治体检”功能,服务群众3.6万人次,法律咨询4800余次,为180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推送风险提示85份。兴安盟“智能+”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入选“2025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典型案例”,并在首届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原创法律援助卡通形象“援宝”,推出“援在兴安”普法栏目,宣传覆盖3万余人次。2025年,全盟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57件,受援人数达1400余人。

  (八)强化权力制约,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盟旗两级人民政府及部门接受盟级人大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10次,答复司法建议128件、检察建议66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公开事项目录6719个、政府信息13万余条。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组建行业联席会8个,建立企业联系点90处,聘任社会监督员31人,征集线索建议17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认识有待深化。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有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还不够规范,法律顾问作用未充分发挥,参与决策咨询不足。三是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方式较为单一,难以全面有效覆盖执法全过程。四是法治宣传质效仍需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新媒体运用不够,专业普法人才紧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法律顾问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四是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五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研究制定全盟“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四项行动,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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