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49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至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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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19号自治区水利厅大楼2416室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 整改任务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项问题:《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要求“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完成黑土耕地侵蚀沟治理任务5824条、治理与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300平方公里。督察发现,2018年以来全区实际仅完成侵蚀沟治理935条,治理与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45平方公里,距离规划的目标任务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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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 |
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厅,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党委和政府(行署) |
| 整改目标 |
将“十三五”时期剩余侵蚀沟治理任务统筹纳入“十四五”治理任务中,完成大中型侵蚀沟治理2660条;结合黑土地耕地保护措施,对新增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小型侵蚀沟应治尽治。 |
| 整改措施 |
1.自治区水利厅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中型侵蚀沟治理任务实施的指导监督,做好任务分解下达和调度管理。 2.自治区农牧厅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土地耕地保护措施小型侵蚀沟治理任务实施的指导监督,建立小型侵蚀沟治理台账,做好调度管理。 3.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制定侵蚀沟治理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同,拓宽投资渠道,落实侵蚀沟治理资金,持续推进侵蚀沟治理。呼伦贝尔市“十四五”期间完成大中型侵蚀沟治理2360条,其中,2022年完成大中型侵蚀沟治理620条。兴安盟“十四五”期间完成大中型侵蚀沟治理300条,其中,2022年完成大中型侵蚀沟治理80条以上。两盟市小型侵蚀沟结合耕地保护措施应治尽治。 |
| 完成情况 |
该整改任务的3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如下。 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 经核查,2022年至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对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相关旗县累计下达中央资金92827万元,专项用于侵蚀沟治理工程,共安排治理任务2856条侵蚀沟,超额完成任务。分年度下达情况如下:2022年,通过内财农〔2021〕1469号、内财农〔2022〕616号和内水计〔2022〕40号文件,向兴安盟下达中央资金2457万元,治理任务82条,向呼伦贝尔市下达中央资金19500万元,治理任务650条。2023年,通过内财农〔2023〕54号、内财农〔2023〕563号和内财农〔2023〕662号文件,向兴安盟下达中央资金2400万元,治理任务80条,向呼伦贝尔市下达中央资金20970万元,治理任务699条。2024年,通过内财农〔2023〕1968号文件,向兴安盟扎赉特旗下达中央资金9500万元,治理任务265条,向呼伦贝尔市相关旗县下达中央资金38000万元,治理任务1080条。治理工程实施期间,自治区水利厅安排专人对项目进行周调度、季通报,共印发有关文件21份,现场督导帮扶5次,紧盯项目实施进度,持续跟踪督导。 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 经农牧厅核查,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均完成小型侵蚀沟治理任务,符合整改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 呼伦贝尔市2022年治理大中型侵蚀沟650条,“十四五”期间已累计治理大中型侵蚀沟2517条(其中,涉及整改旗县2482条),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超额完成整改任务。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2022-2024年治理小型侵蚀沟6545条,并通过农牧部门认定。 兴安盟2022年治理大中型侵蚀沟82条,“十四五”期间已累计治理大中型侵蚀沟524条,(其中,涉及整改旗县427条),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超额完成整改任务。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2022-2024年治理小型侵蚀沟242条,并通过农牧部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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