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

来源:盟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1-1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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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202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 全文包括兴安盟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482-8266823)。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编制质量,为公众了解、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便利。2025年度,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条,其中重要活动类信息230条、财政公开类信息20条、法律法规类信息5条、环境规划类信息8条、党风廉政建设类信息4条、污染物排放类信息9条、水环境质量类信息72条、空气质量类信息25,环境重点领域信息169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1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内容答复时限依法依规。2025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已按规定时间予以回复,无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时发布我局各版块信息,持续做好各类信息调整更新,按要求公开我局重点领域信息,持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双公示”和生态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核和动态管理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条,其中重要活动类信息230条、财政公开类信息20条、法律法规类信息5条、环境规划类信息8条、党风廉政建设类信息4条、污染物排放类信息9条、水环境质量类信息72条、空气质量类信息25,环境重点领域信息169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我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建立定期自查机制,做到即查即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常态化抽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多头申请、重复申请的情况

改进措施:一是要规范公开内容。全局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局办公室要对各科室、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科学化、规范化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争取申请人的理解支持,减少多头申请、重复申请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未收到政协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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