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盟林草长苏和、于吉顺签发兴安盟2026年第1号林草长令,印发《2026年兴安盟林草长制工作要点》,从完善林草长履职体系、聚焦“三北”工程建设、严格林草资源监管、拓宽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持续深化林草各项改革、巩固林草基础保障6个方面明确了2026年林草长制23项重点任务。
林草长令指出,2026年全盟林草长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盟委“七个彰显新作为”工作要求和盟行署“12843”工作举措,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全盟林草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实现“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林草长令强调,要完善林草长履职体系,夯实基层组织保障。强化林草长履职尽责,通过专题会议、巡查调研、督导督办等方式履职,力戒形式主义,提升基层履职效能;强化源头管理,发挥苏木乡镇林草工作站作用,完善护林护草网格化管理,确保管护无盲区、无死角;强化工作联动,深化“林草长+”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合力破解林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林草长令要求,要聚焦“三北”工程建设,推进生态综合治理。全力推进沙地治理,完成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31.78万亩、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8.39万亩,彻底歼灭全盟32万亩可治理沙化土地,力争夏季完成项目建设;实施“三北”工程质量年专项行动,强化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整治招投标领域乱象;创新管护模式,开展国有林场参与建后管护试点,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推广“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占比不低于10%;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提升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能力。
林草长令强调,要严格林草资源监管,提升系统保护能力。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春季完成2025年未整改图斑植被恢复,紧盯关键节点严防新增破坏行为;狠抓森林经营管理,强化1342.84万亩国家级公益林、57.57万亩天然商品林保护,规范采伐迹地管理;持续巩固草原过牧治理成果,严格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落实第四轮草原补奖“见效发钱、以效定补”;加强基本草原保护,落实占补平衡,推进储备区优化调整;强化湿地、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鸟类保护三年行动;提升灾害防控能力,推进防灭火示范区建设,全年完成有害生物防治200万亩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草原控制在10%以内。
林草长令要求,要拓宽生态价值转化路径,释放产业发展潜能。发展绿色现代林草产业,做大沙果、文冠果、沙棘、林下种养等特色产业,全年林草产值计划达63.2亿元、增幅5%以上;稳步推进林草碳汇,完成杜拉尔林场1000亩碳中和林造林,推动阿尔山市、突泉县碳汇项目登记,力争实现自治区级“碳票”交易突破。
林草长令强调,要持续深化林草各项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做好要素服务保障,承接草原审批权限下放,推行林草手续合并办理、联审联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科右前旗、突泉县试点,巩固“三权”分置,探索“林业标准地”模式;稳步推进草原二轮延包,抓好摸底调查与矛盾纠纷化解,妥善解决“一地多证”“一地多补”问题。
林草长令要求,要巩固林草基础保障,提高支撑服务效能。做好种苗保障,完成6.5万亩草种繁育基地、0.76万亩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年供苗8000万株以上;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智慧林草”建设,实施科技推广示范项目2个、推广成果3个以上;加强项目资金保障,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强化执法保障,建强执法队伍,深化行刑衔接,加大普法宣传,提升执法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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