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19〕16号)精神,我盟以2018年版权责清单为基础,结合在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事项、自治区2019年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以及2019年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职责调整,梳理形成兴安盟本级2020年版权责清单。经盟行政公署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布。
二、兴安盟本级2020年版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对某项行政权力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如有异议;认为某部门存在实际实施但未列入目录的权力,可向权责清单管理部门反馈。电子信箱地址:xamzwfwfgf@163.com。
三、本次公布权责清单不是对现有行政权力的固化,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权责清单的调整和优化。
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