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红色革命老区·壮美大兴安”书画展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讴歌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红色革命老区——兴安盟天翻地覆的变化,推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在全国乃至更大范围内征集展示中国书法和绘画的最新成果,发现和培养书画人才,增强理论和文化自信,凝聚起脱贫攻坚和决胜小康的磅礴之力 ,特举办“新时代红色革命老区·壮美大兴安”书画展。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兴安盟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兴安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成吉思汗书画院
三、协办单位
兴安盟归国华侨联合会、兴安日报社
四、组织机构
本次书画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邀请国内著名艺术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监审委员会,负责监审工作。
五、征稿对象
18岁以上中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国际友人,热爱中国书画艺术的专业工作者和业余爱好者均可投稿。
六、 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以兴安文化、内蒙古文化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主,每人投1件作品。
2.作品类别分汉文书法、蒙文书法、篆刻、中国画四类。书法: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 ,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38cm,宽不超过69cm)。一律竖式(不收条屏、册页、长卷等作品)。篆刻: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中国画:投寄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一律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本次展览不收参评、展览费用。限于人力,来稿不退。举办方对征集到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理权。凡投稿者视为认同本启事的约定。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草书、篆书附释文。
5.为了评审、装裱和展示的需要,作品应使用不易损坏的书画材料。
七、评展说明
1.由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处理办法。
2.评审分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从入展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40件左右。评审工作将于截稿之后开始,优秀及入展作品函告作者。
3.鼓励作者创作与本次展览内容相关的作品,提倡自作诗词。
4.展览定于2018年12月在内蒙古自治政府诞生地——乌兰浩特市隆重举行 。
八、作者待遇
1.向优秀作品作者和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附作者联系方式)。
3.优秀作品收藏费800元。
4.优秀作品作者聘为内蒙古成吉思汗书画院院士,入展作品作者具备该院会员条件。
5.本次展览优秀、入展作品证书、收藏费、展览作品集的寄发由举办方负责在展览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九、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11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候。
十、收稿地址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24号 (老干部局4楼)
收件人:侯佳农
邮编:137400
联系人:史贵堂 电话 16604824795
侯佳农 电话 13948229226
内蒙古成吉思汗书画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