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盟署驻北京联络处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作者:盟署驻北京联络处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9日 11:11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北京联络处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  4月2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北京联络处成立于1992年,隶属盟行署办公厅,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根据兴安盟委,行署的要求,负责做好兴安盟与国家各部委,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周边地区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系;强化兴安盟在京的群众维稳,劝返等信访工作;协助兴安盟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公务、招商引资等事宜;收集,整理和传递重要政务、经济信息;负责兴安盟在京的接待服务工作,为盟领导赴京开展公务活动和兴安盟籍在京人员和在京企业提供联络和服务;加强与在京各盟市驻京办的联系,承办兴安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兴安盟与国家各部委及北京市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系,

  2、群众维稳,劝返等信访工作

  3、协助兴安盟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公务、招商引资等事宜;收集,整理和传递重要政务、经济信息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北京联络处部门预算是指盟本级预算。

  (一)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北京联络处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北京联络处为独立预算单位为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北京联络处核定编制13人、实有13人、退休2人。驻京联络处下设接待科、信访信息联络科、办公室三个科室。

  (二)兴安盟XXX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我单位为盟本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北京联络处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458.2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51.77 万元,下降10.15  %,减少主要是由于1、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2、2019年有公务用车购置款本年度没有。

  支出预算 458.2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1.17 万元,下降 10.15 %,减少主要是1、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2、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本年度没有此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58.2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8.26 万元,占比 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458.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8.26 万元,占比 86.91 %;项目支出 60 万元,占比 13.09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日常业务开展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458.2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58.26  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无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441.9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05  万元。主要用于 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日常业务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56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14.79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53 万元,下降37.0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24.41万元,下降21.33   %。其中:

  1、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0  万元,比上年预算 25  万元减少 5  万元,下降2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24.91  万元减少 4.91 万元,下降19.71   %。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财政拨款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0  万元,比上年预算 118  万元,减少 48 万元,下降40.68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89.50万元,减少19.50  万元,下降21.7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48   万元,减少48  万元,下降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39.26   万元,减少39.26  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执行数50.24万元增加19.76  万元,增长39.33  %。增加主要是由于部分车辆已达到使用年限,车况差,再加上业务量加重,维修费用和运行费用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43.91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3万元、取暖费17.50万元、物业管理费62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33万元、工会经费2.4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0万元、其他交通费5.44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3万元、其他7万元。比上年预算289.44万元减少45.53万元,下降 15.73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财政拨款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  7 辆,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育新        联系电话:1850018519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附件:兴安盟驻北京联络处y预算批复.xls

                 项目绩效评价.pdf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