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平台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平台项目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平台
2、建设地点
兴安盟全盟
3、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24个月。第一阶段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第二阶段,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
4、项目内容及服务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服务、应用服务、安全保障体系、运营运维体系、机房及配套工程等。
服务范围:项目建成后,为全盟服务使用。
5、建设单位
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5日),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郑超
联系电话:0482-8268108
评价单位:内蒙古桥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海瑞
联系电话:0471-345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