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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平台的公示

来源:行署办 作者:盟政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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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平台项目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慧平台

  2、建设地点

  兴安盟全盟

  3、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24个月。第一阶段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第二阶段,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

  4、项目内容及服务范围

  项目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服务、应用服务、安全保障体系、运营运维体系、机房及配套工程等。

  服务范围:项目建成后,为全盟服务使用。

  5、建设单位

  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5日),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兴安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郑超

  联系电话:0482-8268108

  评价单位:内蒙古桥政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海瑞

  联系电话:0471-3450299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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