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盟政府系统拟聘用特邀督查员公示的公告
按照《关于选聘全盟政府系统特邀督查员的通知》(兴署督字〔2023〕29号)相关要求,经过申报和审核,现对全盟政府系统拟聘用特邀督查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8266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