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人大工作委员会组织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日前,盟人大工作委员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盟人大工委主任刘剑夕主持宣誓仪式,副主任佟布林、宝新民、张双泉、仲瑞珍出席宣誓仪式,部分工委委员监誓。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组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的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崔洪波、高峰、郝志茵;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员张振强、张志华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全体肃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全体就职人员跟诵誓词。
刘剑夕强调,希望宣誓人牢记誓言,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