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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供销社优化营商环境 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盟供销社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8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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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兴安盟供销社聚焦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瓶颈问题,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通过搭建金融对接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全盟农村牧区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实现我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加强调研,摸清底数

  盟供销社在推进农资供应联盟工作的过程中,发现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已成为现阶段制约我盟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盟供销社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作为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手段。自2020年9月至今,盟供销社针对全盟农资联盟600余名成员,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先后开展3次金融贷款需求统计,统计出全盟范围内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农户多、有资金发展需求企业87家,并建立了全盟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档案,全面了解其发展经营情况、存在问题、制约瓶颈及发展需求,做到新型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全力破解发展难题。

  (二)加强合作,搭建平台

  为进一步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增强农资供应联盟扶持我盟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能力,兴安盟供销社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先后与邮储银行兴安盟分行、建设银行兴安盟分行、中国银行乌兰浩特分行、兴安盟农业担保公司等四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针对农资联盟中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推出专属贷款产品,提供最优贷款利率;并对贷款授信全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成立专职服务团队,授信审查审批采取平行作业、限时服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级审查、一级审批,提高审查审批效率,保证业务处理时效,大大提升了贷款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

  (三)加强落实,巩固成果

  为提高贷款效率,着重解决新型经营主体春备耕资金需求,盟供销社从有资金需求有担保抵押物的企业中筛选出29家,进行重点推进。目前,在盟供销社积极协调下,3家合作银行已完成进调工作,近期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将完成放款任务。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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