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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气象局关于优化外部事项 办理的公告

来源:兴安盟气象局 作者:盟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0日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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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盟委行署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按照《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兴党办发电﹝2022﹞18号)文件要求,兴安盟气象局对部门外部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中共优化外部服务事项7项。

  二、事项优化情况

  (一)事项承接情况

  承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下放的外部事项4项,为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4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三减”情况

  1.外部事项“三减”情况

  一是减环节方面,7条外部事项依托“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与“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均可实现全程网办。

  二是减材料方面,在办理“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办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作业期间气象条件材料,改为由属地气象主管机构出具。

  三是减时限方面,7项外部事项的办理时限平均压缩了17个工作日,压缩时限比例达90%以上。

  外部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兴安盟气象局将持续推进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兴安盟气象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外部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xlsx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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