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安局关于优化外部事项 办理的公告
根据《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兴党办发电〔2022〕18号)要求,兴安盟公安局优化职能职责、着力放权减权,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提质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围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便民利民举措、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兴安盟公安局“两优”清单。对59项外部事项办事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进行精简,其中涉及减材料28项;减环节8项;减时限29项,整体办理时限缩短67.8%,累计压缩办理时长301日。
现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