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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来源: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作者:盟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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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全盟“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职转发〔20222号)要求,进一步夯实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政务服务基础,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此分工方案。

  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突出重点。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民生保障领域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等问题。

  明确责任,依法依规。盟行政公署、旗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所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工作。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帮办代办服务,不得损害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自愿委托,无偿代办。企业和群众自愿委托、自选择帮办代办服务。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无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企业和群众承担的费用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协作联动,统筹高效。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立纵向四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沟通协调顺畅、运转办理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加快帮办代办度,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和群众。

  二、工作目标

  2022年12月10日前,各旗县市出台公布实施方案;2022年12月底前,各苏木乡镇(街道)细化制定公布实施办法;2023年2月底,全盟完成帮办代办窗口设立、清单制定公布、帮办代办队伍组建、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制度机制建立完善等工作,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5月底前,全盟基本形成纵向四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政务服务工作格局,帮办代办工作更加规范,使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家门口办”“就近办”。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覆盖盟、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帮办代办服务体系。线下依托各级帮办代办窗口,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办、代办、“上门办”等服务。针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农村牧区,通过邮政+帮办代办、建立流动代办点等方式,主动提供上门办、代缴代办代理等服务。线上采取互联网+帮办代办,通过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方式开展帮办代办工作。帮办代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分别设置盟本级、旗县市级、苏木乡镇级、嘎查村级帮办代办窗口或帮办代办点,分别为委托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牵头负责帮办代办日常工作,推进帮办代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分工:盟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旗两级要加快组建各级专业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每个便民服务中心(站)至少确定1—2名代办员,无偿提升帮办代办服务。具有政务服务事项但未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要至少明确1名优秀业务骨干作为专兼帮办代办服务人员,负责本部门帮办代办工作,并与本级政务服务做好协调对接。各旗县市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社区)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代办员责任清单,全面夯实代办员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充帮代办队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帮办代办服务。(任务分工:盟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确定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各旗县市在落实盟梳理的苏木乡镇、嘎查村级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基础上,将自治区确定的事项基础清单全部纳入帮办代办范围,全面聚焦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退役军人、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户籍办理、治安处罚、交通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统一制定本地区苏木乡镇级和嘎查村级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办、代办等服务。(任务分工:盟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盟内所有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规范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站),统一实现“八有一能”目标,即有帮办代办窗口、有帮办代办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代办员责任清单、有制度机制、有工作台账、能办事。(任务分工:旗县市人民政府牵头,旗县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帮办代办服务联动机制。要牢固树立全盟“一盘棋”意识,各旗县市进一步健全基层政务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容缺受理、“预约延时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按照提前介入、接受申请人委托、签订委托协议、提供咨询指导、收集材料报送、协调部门办理、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等流程开展阶段性或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变企业群众“多头跑”为政府部门“接力办”。(任务分工:盟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帮办代办考核评价。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对本级帮办代办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各地、各部门开展帮办代办工作情况纳入全盟“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内容。推行社会公众监督评价,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意见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方式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任务分工:盟政务服务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拓展基层政务服务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延伸覆盖,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加快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各旗县市根据实际需求配置自助终端,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便民服务中心(站)、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鼓励各地区整合民政、社保、医保、公安、税务、不动产、公积金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自助查询办理。拓展“政银合作”,将银行网点作为政务服务点办理高频事项。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采取派驻人员等方式在便民服务中心(站)提供更多事项办理。(任务分工:旗县市人民政府牵头,旗县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抓好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旗县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帮办代办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帮办代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盟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支持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便民服务中心(站)帮办代办。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帮办代办点建设、服务和管理提供经费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代办员奖励机制

  )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推进工作落实。要建立惩戒问责机制,被自治区通报或工作推进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及时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典型案例,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报送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要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自治区报送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加大推行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大厅、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创新视频动画漫画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政策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向。

  附件:

  1.兴安盟嘎查村(社区)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2.兴安盟苏木乡镇(街道)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

  3.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4.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社区)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

  5.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服务模式

  

  

  

  2022年11月4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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