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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召开“3·15”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日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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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上午,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盟市场监管局、盟消费者协会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盟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凌云、盟发改会副主任孟繁友、盟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陆启国、盟商务口岸局四级调研员刘宏军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会议解读了中消协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涵义,通报了全盟消费维权投诉受理分析情况,表彰了7家“放心消费示范先进单位”。盟发改委、盟乡村振兴局、盟商务口岸局、盟市场监管局分别对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回顾,安排部署了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盟市场监管局将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强化基层维权网络建设,畅通消费者的投诉渠道,提高处理消费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当前消费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产品供应质量。加强消费维权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技能,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警示经营者守法经营。盟发改委将继续督促全盟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诚信经营义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盟乡村振兴局,架起产销直通桥梁,大力支持、引导、扶持一批消费帮扶示范企业,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后一公里"。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争取北京预算单位采购我盟脱贫地区帮扶产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消费帮扶主动性。对参与消费帮扶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盟商务口岸局通过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稳定汽车家电消费、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提振餐饮消费、培育节庆经济等举措,建立“贯通全年、四季持续、消费繁华”的促消费格局,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特色、全年可持续”的促消费模式,更好助力实现“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和消费增长预期目标。

  接下来,全盟市场监管系统和盟、旗两级消费者协会,将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维护力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引导消费预期,让人们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不断扩大我盟消费规模,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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