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盟应急管理局 作者: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7日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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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春救助重点是解决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人员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兴安盟应急管理局组织各旗县市扎实开展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9月份开始,各旗县市应急管理局就开始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结合本年度受灾实际,按照“户申、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广泛动员宣传,开展摸排,深入了解受灾困难群众需求,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将各旗县市上报的需救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评估、审核,确定全盟冬春生活需救助总体情况,并于10月14日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进行了上报。

  兴安盟经济欠发达,各级政府财力较弱,通过对全盟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员资金及物资等需求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后,并结合地方财力情况,兴安盟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于10月16日向自治区财政厅、应急管理厅上报了资金申请请示。待上级资金下达后,迅速开展拨付资金、督促发放等后续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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