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兴安盟行政公署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3-00080 | 发文字号:兴署办字〔2023〕4号 |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 信息分类:4530053 |
概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在盟直有关部门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基础上,经审核确定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4个,现予以公布。 | |
成文日期:2023-02-21 | 有效性:1 |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兴安盟行政公署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盟直各委、办、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在盟直有关部门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基础上,经审核确定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4个,现将《兴安盟行政公署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决策启动、草案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决策承办部门应按规定开展民意调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的,不得提交盟行署常务会议审议。
四、《兴安盟行政公署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按程序调整。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安盟行政公署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 策 事 项 | 承办单位 |
1 | 兴安盟打造自治区奶业发展“副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盟农牧局 |
2 |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若干措施》的通知 | 盟市场监管局 |
3 | 兴安盟精品边防线工程 | 盟发改委 |
4 | 兴安盟旅游高质量发展规划及五年行动计划(2022—2035年) | 盟文旅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