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审计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

来源:默认部门 发布日期:2020-08-13 14:58:0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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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工作2016—2020年发展规划》以及《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本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兴安盟审计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

  审计工作“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盟两级审计机关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关心指导下,积极服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监督和工作创新为突破口,推动全盟审计工作全面提升,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盟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单位1457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  274.2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15.02亿元,核减投资额4.95亿元,挽回(避免)损失0.64亿元,移送处理事项39件,移送处理人员11人;向党委、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096篇,被批示、采用451篇,审计提出建议1530条,被采纳447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30 篇。十二五期间,我盟两级审计机关荣获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先进集体17个(审计署1个、审计厅4个、盟审计局12个),先进个人50个(审计厅5个、盟审计局45个);9个审计项目被自治区审计厅评为优秀或表彰项目。有效发挥了审计在促进我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了政令畅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了全盟深化改革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树立了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地位。具体体现在:一是构建了完整的审计监督体系,通过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做基础、社会审计做补充三种途径,依法科学配置,实现了全盟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的重点覆盖。二是先后建立健全了《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管理办法》、《兴安盟审计局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兴安盟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等多项新的审计工作机制和制度,促进了全盟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创新了财政审计监督方法,对专项资金和追加资金在财政部门实施现场监督把关。同时,创新了审计发现问题的反馈方式,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建议,规范和健全了多项工作机制,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三是加大审计力度,整合审计资源,严明审计纪律,创新审计方式,强化现场管理,审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审计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显。四是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激发和调动审计人员学习、工作积极性,审计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五是审计信息化进程加快,硬件设施已具备,计算机辅助审计已局部铺开,在政府性债务、社会保障资金、土地出让收支、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个全覆盖”工程等审计项目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审计效率明显提高。六是审计整改取得新进展,通过开展审计项目执行和整改检查,向盟人大汇报审计整改情况,建立了人大、政府、审计部门监督整改的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整改,实现了“审计—规范—再审计—再规范”的良性循环,有效地解决了屡审屡犯的弊端,促进了全盟中央宏观政策和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等各项政策、制度、措施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了政令畅通。

  审计工作“十三五”展望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新一轮深化改革、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关键时期,也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审计机关实现创新发展的攻坚期。两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审计工作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不断改进审计监督方式和方法,大力推进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努力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一、审计工作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8337”发展思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廉政建设和依法治国。

  二、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以法律为准绳,紧扣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发展”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制、发展”指导思想,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制,提高绩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贯彻党政同责、同责同审要求,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要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廉政建设水平,用“反腐”、“改革”的双引擎,驱动“审计”在“法制”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审计工作主要目标

  完善审计制度,坚持审计工作要围绕有利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审计工作自身健康发展的核心,健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基本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方式、方法更加科学;审计手段明显改进,信息化水平基本满足审计工作需要;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明显加大;审计成果运用进一步提升;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审计人员执业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未来五年,组织全盟两级审计机关每年确定1至2项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聚焦一个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内容。通过审计,有效促进国家、地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财政审计。未来五年,对盟直各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其中,对盟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委等部门预算每年审计一次,对科教文卫、农牧林水、国土资源、人社环保、民政扶贫等重点部门的预算执行至少3年审计一次,其余单位五年内至少审计一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旗县市财政决算每年审2个,一审审3年,3年审一轮,实现审计期间和审计范围的全覆盖。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促进强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履职尽责。

  ——经济责任审计。未来五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党政领导和企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明显扩大,审计内容进一步完善,审计评价更加科学,审计结果运用的层次和水平更高,更加科学、有效。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

  ——农业审计。关注国家、自治区涉农重大项目、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审计,促进农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社会保障审计。未来五年,组织两级审计机关对全盟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等医疗卫生专项资金及物资、最低生活保障等分别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教科文卫审计。进一步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重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重点关注相关领域政策措施落实、项目立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环节,揭示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来五年,对上述4个领域及有关单位至少每两年审计一次。

  ——资源环境审计。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加大对资源环境宏观调控部署和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逐步实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形成较成熟、规范的审计思路、评价指标体系和审计方法。

  ——企业审计。以促进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科学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目标,未来五年,对盟直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至少审计一次。探索使用财政资金的非国有企业审计模式,保障财政资金合理使用,促使建立科学规范、运转有序、遵纪守法的经营环境。

  ——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及时跟踪有影响的全盟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整合各方力量,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全盟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并建立全盟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基本情况数据库。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强化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使全盟两级审计机关队伍建设、人才管理、专业技能更加符合职业化发展要求。未来五年,审计干部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0%,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50%;县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10学时,5年累计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达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

  ——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管理,依法文明审计。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情况,及时清理和完善相关规定,认真规划和实施“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建立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追责问责机制。未来五年,实现重要审计事项公开和对全盟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的全覆盖。

  ——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建设盟级审计数据中心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完成80%被审计单位业务、财务等数据的收集工作,为实现有重点、有步骤的审计全覆盖做好技术支持。未来五年,两级审计机关中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实现全覆盖,力争80%审计机关中均有通过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的人才,积极培养高级数据分析人才,建立审计分析团队,探索“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

  四、审计工作主要任务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入手,始终坚持“两手抓”,着力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着力推动依法治国;着力推动深化改革;着力推动政策落实;着力推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着力维护经济安全;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盟委、行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对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维护政令畅通,促进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执行到位并发挥最大效益。

  ——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重点关注盟直各部门、各旗县市、各行业在工作部署、政策执行以及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等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围绕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精准扶贫等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密切关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中改革措施的配套落实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完善制度体系,使全面深化改革协调发展。

  ——围绕制度创新,密切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制度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触等问题,切实反映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缺陷,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促使相关方面及时清理完善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政策落实的各种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探索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方式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总结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标准规范、结果运用以及整改问责等,建立健全跟踪审计制度体系。

  (二)财政审计。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助推我盟财税体制改革,持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增强财政制度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切实发挥审计立足发展、促进改革、打击腐败的作用。

  ——加强盟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紧密围绕盟委、行署重大决策,以“一切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一切支出均应按预算花钱”为标准,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按照《预算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重点关注本级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规范性,关注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效益、财政体制运行、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

  ——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审计监督全覆盖;注重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关注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二十八项配套规定精神以及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津补贴发放、楼堂馆所建设、公车改革等方面审计。

  ——加强税收征管审计。加强在信息化环境下的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审查在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大众创业、环境保护等方面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对税收征管机制、专项优惠政策和重大税收制度运行情况及效果的调查、分析和评估,促进税收政策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合法性为基础,以资金运用和重大政策落实为主线,重点关注统一财税政策执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财政体制运行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情况,促进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执行。完善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审计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

  ——积极探索大数据背景下的财税审计模式,加快培养高素质计算机审计人才,努力提高财税审计中计算机运用水平。

  ——积极探索和改进财税审计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财政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三)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和改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结合我盟实际,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主线,重点关注对经济运行有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及时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促进和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结果公告等制度,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巡视等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不断丰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

  (四)民生审计。重点关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揭露和查处涉及扶贫、“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文化、教育、救灾等民生资金和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民生领域制度建设和相关改革的不断深入。

  ——强化涉农相关审计。围绕“三农”工作重点,关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耕地保护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和项目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全盟农牧业、林业、水利、生态专项资金的审计,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加大扶贫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国家和地方精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揭露和查处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损失浪费等损害人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完善扶贫工作机制,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顺利实现。

  ——强化社会保障相关审计。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查处社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继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力度,以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线,关注目标任务完成、工程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教科文卫等领域审计。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审计,重点关注相关领域政策措施落实、项目立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分配等环节,揭示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映相关领域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资源环境审计。依法对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原等国有自然资源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以及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进行全面审计,推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大对国有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国有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以促进国家资源资产相关政令畅通。

  ——加强对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原等重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审计,揭露和查处违规审批、低价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无序开发、破坏浪费国有资源,落实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和资源保护制度不到位,危害资源环境安全和风险防控能力等重大问题,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加强森林、草原、水生态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情况审计,重点监督检查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江河湖泊流域整治、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水生态保护情况。揭露和查处工程建设管理、涉林涉草涉水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审计组织方式,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有关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逐步实现国有资源资产审计全覆盖;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范围,逐步推行旗县审计机关对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六)企业审计。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制度,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发展潜力,防控重大风险,维护国有资本安全,促进提质增效。

  ——关注国有企业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企业境内外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绩效、投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情况;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违规等问题。

  ——全面监督国有企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损益、发展潜力等情况,强化对企业规划、运营状况的监督,提高国有资本运营绩效。

  ——密切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设立及运行等情况,加大对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和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审计力度,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建立国有企业审计信息数据库,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与企业信息系统的联网,建立企业审计电子信息联网平台,试点在线联网审计。

  (七)金融审计。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促进金融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健全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和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金融市场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制度层面提出建议,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重点关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执行有效性等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揭示其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缺陷,促进其依法经营,加强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加大对上述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转变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为实体经济服务水平。

  (八)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重点关注政府在重大项目上的投资结构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及环境保护等事项,揭示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管理漏洞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提高政府在重大投资和公共资源管理上的经济性、效率性,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发挥政府对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

  ——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积极开展绩效审计。继续加大对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加大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实施投资项目绩效审计。

  ——逐步扩大投资审计覆盖面。围绕开工建设、招投标、工程结算、竣工投产等重点环节,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国家战略和公共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工程项目的执行进度和效果实施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深入揭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体制机制等制度性问题,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和完善投资审计制度和规范。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逐步修改和完善投资审计有关制度规定,同时要探索建立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投资审计规范,不断提高投资审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创新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式方法。探索运用信息网络、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和先进设备工具开展投资审计工作,提高投资审计效率。逐步建立投资审计项目数据库,全面和实时掌握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建设情况。

  (九)内部审计。以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保障组织安全、增加组织价值作为内部审计最高目标,健全体制和完善工作机制, 不断创新内部审计理念和方法,促进内部审计事业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内部审计“职业化”进程。着力提高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通过定期培训、适时交流、课题研究、总结创新等途径,着力提高内部审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探索内部审计“特色化”道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内部审计的不同特点,分别提出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及相关的具体措施,有效拓展内部审计领域,真正发挥内部审计应有职能。

  ——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着力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基础建设,不断增强内部审计的规范性与独立性。

  ——推进内部审计师协会向自律服务型转变。改进内部审计师协会组织管理形式,加强内部审计专业人才的管理与使用,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层次与水平。

  (十)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积极探索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资源配置、业务管理和结果运用等新机制、新模式,加大全盟审计系统项目计划、管理、组织实施、成果运用等方面的统筹整合力度。

  ——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按照审计署和自治区的统一规划,建立健全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等制度规定,特别是要加强干部任免、人员管理、项目计划、资源统筹调配等方面的领导。

  ——加强审计计划统筹。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对于重点部门、单位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频次。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既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保证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自治区审计厅批准后执行。

  ——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探索规范、高效的组织管理方式,统筹组织两级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重大项目审计,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部门、跨地区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两级审计机关、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不断完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体系。以审计现场管理为重点,分环节、分层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优化复核审理流程,充实法制和审理机构人员,实行定期岗位轮换。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加强质量检查,提升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对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严格追责问责。适时改进和完善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方法,充分发挥好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作用。

  ——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自治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的各项要求,健全和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加大跟踪和督办力度,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监督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人员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严格执行追究、约谈和问责机制,必要时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加强审计结果的综合利用。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问题)管理办法》精神,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和审计整改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的层次和水平。

  ——建立健全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加强对审计机关监督的办法,主动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监督。坚持阳光法则,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监督,完善审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加大审计结果和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外,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整改结果,切实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和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构建有重点、多角度、全方位的审计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解读审计工作,讲好审计故事,使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

  (十一)加强机关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两级审计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主体责任台账,落实措施和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强化两级审计机关管党治党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设置,规范组织制度。坚持机关党的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把贯彻自治区党委“1+3”制度体系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今后五年审计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审计一线党建工作,完善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审计现场的监督保障和服务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符合审计职业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切实践行“三严三实”,严守审计 “八不准”工作纪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大力弘扬 “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就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十二)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以强化法制思维,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促进和完善审计法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对审计监督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落实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目标。

  ——完善审计法规制度体系。依据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结合国家审计准则等部门规章的修订情况,对本地区现行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理、修订。根据我盟审计工作实际,及时推进国家审计实务操作指南的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法规制度体系。

  ——健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现场业务管理、审计结果运用、廉政建设、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深化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审计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到职责法定不越权、依法定程序审计、依法定方法取证、依法定标准定性和处理,保障用法的合法性。坚持文明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不参与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

  (十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坚持以品格为核心、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队伍。到2020年,形成一套成熟高效的人才培养、激励、评价和使用机制,全盟审计队伍的整体能力素质有较大的提升,为审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两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组织和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树立学风扎实、工作踏实的好作风。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开拓创新、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和攻坚克难的能力。针对班子成员,注重提升学习能力、鉴别能力、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总揽全局、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各种问题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注重审计机关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两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经历、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宗旨和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始终做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打造过硬的纪律作风。

  ——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根据国家和上级审计机关审计职业化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建立一支符合我盟实际的专业化审计队伍。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实行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

  ——强化审计干部职业教育培训,提升审计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鼓励和支持审计人员参加更高层次、复合专业的学历学位教育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积极选派审计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审计复合型人才。

  (十四)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主线,以硬件建设和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为保障,积极探索云计算支撑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全面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促进审计能力和审计效能的全面提升。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审计能力建设为目标,加强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提高审计人员利用计算机开展各项工作,利用大数据进行宏观分析、发现问题、评价判断的能力。

  ——建设功能完备的综合支撑系统。按自治区审计厅建立全区审计系统数据采集与管理的制度和规范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对全盟经济社会各类主要指标的数据库归类建设和盟级审计大数据中心建设,为实施大数据分析提供环境支撑。在未来五年,逐步实现全盟两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的实时信息共享,提升审计指挥系统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大数据的利用价值。全面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

  ——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的尝试。重点关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情况,促进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顺利实施。

  ——按时完成金审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审计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逐步实现审计计划编制、资源配置、组织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等全过程的数字化。

  (十五)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在研究中认识规律、总结规律、运用规律。加强对审计实践的理论总结和提炼,把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升华为理论或制度规范,为审计实践提供有效指引。加强审计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促进廉政建设作用等方面的研究,努力使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审计事业发展,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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