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来源:行署办 发布日期:2017-03-31 16:22:2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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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公布2016年度兴安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涉及统计数据时间为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http://www.xam.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系(地址:乌兰浩特市党政新区盟党政综合楼,邮编:137400,邮箱: mzwgkc@163.com,电话:0482-8266634)。

  一、概述

  2016年,我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营造政务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了全盟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完善政府网站功能,2016年对盟行署门户网站进行改版,重新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在原有栏目基础上,开辟了政府公报、年度报告、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社会监督评议等栏目,新开设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栏细化了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扶贫工作、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组织信息等子栏目,在互动交流专栏中开设立盟长信箱、咨询投诉、在线访谈、访谈回顾、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等六个分栏,合理规划了栏目设置,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打好扎实基础。同时,在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下载兴安盟行政公署信息公开申请表功能,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审核、回复程序。并于12月份召开全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落实了新版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任务和责任单位。政务公开专栏正在根据实际工作逐步进行完善,各旗县市和各部门都按照新改版网站栏目要求,规范了政务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全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85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9056条。一是权责清单公开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82号)要求,盟行署下发了《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公布兴安盟盟本级权责清单的通知》(行署发电〔2016〕1号),并在盟政府门户网站上将盟本级权责清单进行公布。我盟31个部门权责事项共计6638项。行政许可189项、行政处罚5216项、行政强制措施167项、行政强制执行82项、行政确认82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奖励65项、行政征收38项、行政监督检查439项、其他权利334项。其中,停止办理行政许可(取消)项目5项,进一步优化了运行流畅,简化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限。二是预决算公开情况。盟行署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兴署办发〔2016〕28号),并在盟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盟本级各部门和六个旗县市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共计公开2015年决算、2016年预算及“三公”经费101条。

  (三)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凡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加快网上办事监测统一平台建设,盟、旗(县、市)两级政务中心配备了行政审批和电子检查系统,推动了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推进建设、交通、水利工程和政府采购、矿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交易资源统一集中管理,2016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565项,实现交易额110.67亿元,节资22.5亿元。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各乡镇设立了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就助、合作医疗、社会福利、涉农资金等纳入其中公开规范办理。在嘎查村设立便民代办点或服务站,将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在盟档案局、各旗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地设立了政府现行文件查阅点,方便了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渠道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了信息发布制度。盟行署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建立政府重要信息及热点问题有序发布机制,形成了制度性发布机制。2016年,针对全盟“十项工程”等项工作相继召开了2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兴安盟农村牧区达小康工程和平安创建工程建设情况。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和盟扶贫办负责人分别对两项工程建设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在北京举办了首届“美好兴安”全域旅游自驾节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兴安盟的旅游资源。召开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新闻发布会,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我盟实施《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完善了政策解读机制,在盟、旗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部分旗县还增设了政策解读办公室,对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解读,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2016年对“两学一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精准扶贫、棚户区改造、十个全覆盖工程等政策和措施进行解读80余次。通过发表讲话、接受采访、讲党课和发表文章等形式进行宣讲解读,传递权威信息。全年全盟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宣讲活动2000余次,举办高端讲坛3次。三是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情况。全盟各地各部门广泛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手机4客户端等新媒体互动交流平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盟共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35个,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账号开通率达到70%以上,互动量明显增多。自治区新媒体大会上,魅力兴安盟荣获“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最具有影响力政务微博”称号。四是行署公报编辑发行情况。我盟高度重视行署公报编辑发行工作,抽调专人组建了兴安盟行署公报室,制定了工作制度,落实了工作责任,盟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公报的印刷、发行,确保了本级政府公报创刊、编辑、出版、发行、管理和运用等工作顺利开展。我盟的扎赉特旗在全区率先开展公报编辑发行工作,其他5个旗县市相继开展公报创刊工作。2016年,全盟共编辑出版公报12期,发行3.6万册,免费发行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居委会),实现了政府公报发行全覆盖。同时,加快了政府公报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完善了政府公报电子网站,实现了电子公报与纸质公报同步更新,对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全盟各级政府和盟直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均及时予以答复。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含申请书或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等),政务公开处和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领导审核审签意见,协助调查函、商请公开函和回函(含原件)及相关文件或电子版资料等,均形成独立档案,妥善保存。

  年内接受申请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六)舆情处置与回应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责任,对涉及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政务舆情,做到了回应信息准确一致。强化了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检测和回应工作,特别是要求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确保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有效落实。四是执行公开源头机制和保密审查制度。推进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开源头认定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和定期审查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制定了《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对保密审查的范围和要求、保密审查的程序和方式、监督和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规范了政府文件公开和审查程序,没有发生任何失泄密情况。同时,开展保密宣传教育,通过培训、播放保密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和发送保密警示短信等形式,提高政务工作人员的保密警惕性。

  (七)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情况进行了公开。2016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7条,其中自治区人大六次会议32条建议,全国五次人大会议5条建议。盟行署办结政协提案133条。

  (八)监督考核工作情况。2016年初,兴安盟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盟目标责任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占各部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12月份,盟委、行署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捆绑考核,并对考核中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了整改。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盟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主要是对公众关注较高的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民生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程度仍不能满足公众的要求。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改进我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抓紧制定符合我盟实际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加强督查评估,按照自治区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在分类考核指标中的权重不低于4%。特别是加大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以通报促整改,以整改促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对2016年因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确保2017年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促进我盟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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