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场管理局
本年度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盟行署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建立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将各类惠农惠牧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农牧业事业发展、加强执法监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地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提高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所属单位职责,构建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严格按照全盟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科学制定盟农牧业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对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作出详细安排规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保证经费投入。在门户网站维护、报刊编印、农牧业宣传等方面予以充分资金支持。四是抓督查促落实。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五是抓热点重服务。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努力向群众贴近,及时主动发布群众关注的信息,不断将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同时注重突出农牧业特色,有效地为公众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严格践行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优化审批流程,转变工作作风,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服务,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服务制度有待健全,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尚需完善;
(二)网上平台建设尚需加强,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政务服务交流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务服务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务服务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三)强化政务服务工作监督考评,按照盟行署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服务功能,注重公众互动,逐步开展网上“在线咨询”服务;
(五)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