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公布盟开发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工委的积极协调下,开发区在今年9月份完成门户网站建立,在党政办的组织下逐渐完善了各项信息制度,推动了开发区信息化的进程。
(二)拓宽公开渠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栏”、“办事指南”、电视等载体,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同时,加强网站建设,在开发区门户网站设立公开目录,为群众知情、监督、办事提供了方便。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首次公开了开发区财政预决算数据,公开了开发区机构职能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同时也公开了开发区的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发区未发生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开发区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开发区在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网站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今后工作中,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的文件、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专门培训班,组织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建立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三)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网站建设,引进更便捷的媒体工具,使单位公开、群众查阅更加方便、快捷,推动工作不断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