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盟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盟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7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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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旗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2021年度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6日-9月20日组织开展了全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目前,全盟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7个(其中盟行署网站1个;旗县市政府、经济开发区网站7个;部门网站29个),检查37个,检查率100%。其中:合格34个,合格率为92%;不合格3个。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账号共272个,检查272个,检查率100%。其中:合格264个,合格率为97%;不合格8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发布解读方面:第三季度我盟各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方面整体情况较好,但有部分政府网站被单项否决,“兴安盟乡村振兴局网站”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兴安盟信访局网站”“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首页不更新;还有部分盟直部门政府网站存在新闻动态等栏目更新不及时、栏目空白的问题,如“兴安盟科技局网站”、“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网站”、“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网站”、“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网站”、“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兴安盟审计局网站”、“兴安盟外事办公室网站”、“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突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对于盟行署或自治区检查的如自治区预决算平台等站外网站中出现空白栏目情况的,无法进行整改的应及时向上级反馈说明。此外,各地各部门在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时应及时将解读文件与政策解读稿件互相关联,并且目前我盟政策解读形式主要为文字解读,解读形式过于单一这一问题被自治区多次点名,各地各部门应注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明确解读重点,切勿为了增加解读数量而解读,要保“质”提“量”两手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将图解作为政策解读的打底形式。

2.办事服务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对各自办事服务方面工作的重视,定期对自治区政务服务网中各自办事服务事项指南按照国办及自治区指标要求进行检查;准确公开办事统计数据。

3.互动交流方面:各地各部门应列清信件受理和处理等统计数据因技术原因无法访问各自政府网站后台,无法检查各政府网站收到的全部留言,目前国办及自治区对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十分关注,并在检查时会进行模拟随机留言,因此需要各地各部门按时进行自查,及时对留言进行答复并予以公开。

4.功能设计方面“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局网站”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列明网站标识码;盟行署网站、旗县市政府网站和盟直部门网站搜索功能还不够完善;“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网站”、“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网站”、“兴安盟审计局网站”、“兴安盟乡村振兴局网站”、“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突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局网站”网站页面中还存在链接打不开或错误的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定期检查网站及时发现错链等问题并整改。“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未完成IPv6改造。

5.政务新媒体方面:此次检查共8个新媒体账号不合格,账号名称分别是“商务经信局”微信服务号、“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快手短视频、“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抖音短视频、“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人民政府”微信订阅号、“兴安盟24小时警局”微信服务号、“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抖音短视频、“兴安盟市场监管”抖音短视频、“阿尔山市掌上12348”一点号。此次检查中突出的问题主要市政务新媒体名称更改、注销关停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报备,各地各部门应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更改、整合和关停,有变动应及时向盟行署办公室进行报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内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府网站中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加强对网站各栏目的监管,及时排查整改网站存在问题,做好历史信息补录工作,切实解决栏目空白、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要不断完善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发布内容准确规范权威。加强栏目内容质量,对应公开的文件及时进行公开,对应解读的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并关联被解读文件。

(二)持续完善平台建设。各地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性等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建议对网站栏目进行规范和优化设计,盟直部门可以将政务公开页面与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相同栏目进行整合到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中,在保证规定栏目的正常更新基本上可以创新优化自己的特色栏目

(三)着重提高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深化上级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的要求,持续加强政民互动功能建设,规范政府网站中互动交流栏目,对民众提出的问题按时保质进行解答并及时进行公开。要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流程,及时向盟行署办公室进行备案,并杜绝“严重表述错误、信息长期不更新、缺乏互动交流功能”等问题,定期进行清理“僵尸”、“睡眠”和无力维护的账号。不断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水平。

附件:兴安盟政府网站检查总体情况.xlsx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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