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4年度全盟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 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作者:盟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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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政公办发〔2024〕1号

  

  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4年度全盟第一季度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

  

各旗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中附件2《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4日-3月17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目前,全盟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40个(其中盟行署网站1个;旗县市政府、经济开发区网站7个;部门网站32个),检查40个,检查率100%。其中:合格37个,合格率为92.5%。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账号共252个,检查252个,检查率100%。其中:合格252个,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3年第四季度通报整改方面:经复查,兴安盟信访局网站”、“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暂未完成IPv6改造。

  2.发布解读方面:本季度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文件解读类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较为突出,存在部分政府网站因首页超过两周未更新被单项否决,如“兴安盟信访局网站”、“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网站”。还有部分政府网站存在因栏目超期未及时更新被扣分的情况,如“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文件及解读栏目超期未更新;“兴安盟司法局网站”部门文件、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超期未更新;“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网站”旗县市动态、党风廉政栏目超期未更新;“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图片新闻、预决算公开、政策解读、部门文件、人事信息栏目超期未更新;“兴安盟民政局网站”图片新闻、旗县动态、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其他主动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栏目超期未更新。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维护重视度,做好三审三校审核工作并定期检查,避免出现错敏词和栏目超期等问题。

  3.功能设计方面:“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网站”新闻发布会图片不显示;“兴安盟信访局网站”网站标识码存在错词、公安机关网备号错误;“兴安盟信访局网站”、“兴安盟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兴安盟民政局网站”未完成IPv6改造。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检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4.政务新媒体方面:本次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但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仍存在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链接有变化未及时更改、底部功能区不可用等问题,详情请见附件2及附件3。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各自政务新媒体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确保定期更新、链接有效、底部功能区正常可用等。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更改、整合和关停,新媒体账号名称更改等变动要及时向盟行署办公室进行报备,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内进行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不断加强内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重复存在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

  (二)不断强化监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工作,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改进工作。

  (三)不断完善内容和功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内容保障机制,严格规范重要信息转载工作,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优势,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具体功能区定期检查优化调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请上述存在问题的旗县市和部门认真整改,于3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人: 刘旭阳

  联系电话:(0482)8203375

  邮    箱:xamzwgk@126.com

  附件:1.附件1:兴安盟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总体情况.pdf

  2.附件2:兴安盟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问题清单.pdf

  3.附件3:兴安盟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docx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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