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501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的补充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652号)文件要求,现将兴安盟第二批拟通过的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公示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兴安盟坤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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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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