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兴安盟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兴安盟农牧局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和自治区关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工作部署,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兴安盟农牧局、司法局联合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培育基层法治带头人,提升农牧民法治素养,夯实乡村治理法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

1.阶段性目标:

2022年底:实现全盟50%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

2025年底:覆盖全盟所有行政村

2035年:示范效果达到自治区标准

2.培育重点:聚焦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法》等15部重点法律。

三、示范户认定标准

1.政治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法律素养:掌握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熟悉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能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

3.社会作用:能带动周边群众学法用法,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四、创新培育机制

1.三级培育体系:

盟级统筹:制定标准、督导考核

旗县实施:组织培训、开展认定

乡镇落实:日常管理、动态测评

2.五个一培育模式:

一套标准化培训课程(含线上+线下)

一名执法队员结对指导

一个法治实践基地

一次年度考核评估

一块示范户标识牌

3.动态管理:建立"能进能出"机制,对出现违法违纪等6类情形的示范户撤销称号。

、实施意义

通过培育法律明白人,将实现:每村至少有1个法治宣传站”;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提升30%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六、关键词诠释

     学法用法、示范户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邵英旭   0482-8288722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