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1-5月份兴安盟全社会用电量实现17074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1%。
分产业看
1-5月份全盟第一产业用电量489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4.2%,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2.9%;第二产业用电量9417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2%,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55.2%;第三产业用电量32653万千瓦时,同比下降5.7%,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9.1%。
分生产生活看
1-5月份全盟生产用电13171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77.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902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3.5%,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22.8%,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2227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8%,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3.0%;乡村居民用电量1674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4.4%,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9.8%。
分行业看
1-5月份全盟农、林、牧、渔业用电量596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3%,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3.5%;工业用电量8980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3%,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52.6%;建筑业用电量438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8.1%,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828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7.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4.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354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2%,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2.1%;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783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6%,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4.6%;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228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5.2%,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3%;金融业用电量381万千瓦时,同比下降0.5%,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0.2%,;房地产业用电量66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4.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0.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18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9.4%,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0.1%;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用电量839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6.1%,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4.9%。
分地区看
1-5月份乌兰浩特市用电量9641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6.0%,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56.5%;阿尔山市用电量439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0.9%,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2.6%;科右前旗用电量2018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1.9%,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1.8%;科右中旗用电量1631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0.6%,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9.5%;扎赉特旗用电量1827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1%,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10.7%;突泉县用电量1517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1%,占全部用电量的比重为8.9%。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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