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安盟土特产产业发展)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农牧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兴安盟农牧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8288700
电子邮箱:562218273@qq.com
附件:2023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安盟土特产产业发展)分配表
地区 |
分配金额 |
乌兰浩特市 |
150 |
突泉县 |
150 |
盟农牧局 |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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