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综合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1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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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兴安盟农牧局编制《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农牧局门户网站(http://nm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农牧局联系(电话0482-82887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兴安盟农牧局网站共公开信息380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74条,公示公告35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71条、在线留言27条,办结率100%,微信公众号“兴安农牧微讯”发布信息87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兴安盟农牧局收到3件网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已全部办结,予以公开1件,涉及农业相关方面信息,不予公开2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件均为自然人。本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设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相关法律法规、重大信息、重要决策等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回复网站留言,在微信公众号增设互动交流功能,畅通政民线上互动交流渠道,多渠道解答政策等相关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审核要求,针对信息内容有误、信息审核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加强审批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内容建设管理,严把政治关、文字关、舆情关,严守信息内容安全底线,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运行,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及时公布应公开内容,同时,查缺补漏充实网站公开信息内容,开展了无效内容清查、错敏字修正、网站无效外链清除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2024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部分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明确职责分工,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相结合,及时更正文字表述错误,力求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明确解读标准,丰富解读形式,同时积极探索并实践政务公开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以期达到更好的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 4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度公开第十届第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共21件,并在兴安盟农牧局官方网站及兴安盟行政公署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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