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农科局、兴安盟农垦事业发展中心:
为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减轻重茬影响,推进大面积单产提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5 年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种子包衣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2025 年兴安盟大豆种子包 衣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强化组织 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发挥项目实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兴安盟农牧局种植业管理科, 肖冰, 0482-8288717 ,电子邮箱 xamzzyk@126.com。
兴安盟农牧局( 乡村振兴局)
2025 年 5 月 16 日
2025 年兴安盟大豆种子包衣项目 实施方案
为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减轻重茬影响,推进大面积单产提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5 年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种子包衣 项目实施方案》( 内农牧种植发〔2025〕308 号)要求,结合我 盟大豆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聚焦大豆主产区和重茬相对较重地区,重点对种植大户、家 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符合条件 的村集体及农户实施大豆种子包衣进行补助,确保做到“应补尽 补,应包尽包”。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社会化服 务组织带动普通农户实施,保障大豆生产安全,促进单产提升。
二、补贴标准
各地要根据当地大豆种植面积、重茬和病虫害发生等情况, 合理推荐、选择包衣剂种类和用量,严格控制包衣成本,根据种 植户包衣投入情况据实补贴,原则上每亩补贴标准不超过 5 元, 各地可在确保完成任务面积,发挥项目实效的基础上,适当调整 补贴标准。
三、补贴方式及程序
各地可将大豆种子包衣与相关技术推广、单产提升等政策同 向发力,充分调动种植主体开展大豆种子包衣的积极性,具体补
贴方式由项目旗县市(兴安盟农垦事业发展中心,以下同)结合 实际自行确定。
(一)现金直补
1.主体申报。旗县市农牧部门、乡镇苏木政府要组织辖区内 符合条件的合法耕地上种植大豆的主体到所在行政村委会自愿 申报,申报包衣补贴的面积不能超出种植户所享受的大豆生产者 补贴面积,村级初审汇总后上报乡镇。旗县市可参考申报材料清 单(附件4)统一制定补贴申领材料要求,确保补贴发放依据充 分,且不增加基层负担。
2.审核把关。旗县市、乡镇苏木、村要分别明确专人负责申 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乡镇核查,乡镇政府要对村级申报面积、购 买价格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旗县市 级农牧部门复核。该项工作应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前完成。旗县 市复核,旗县市级农牧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面积、关键 技术等关键信息进行复核,并组织抽查,抽查结果存档。
3.据实发放。大豆种植主体申报补贴结果经旗县市公示无异 议后,由旗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支付大豆种子包 衣补贴。旗县市农牧部门整理核对大豆种子包衣补贴汇总表(附 件 5),盖章后报兴安盟农牧局备案。
(二)购买服务
1.招标采购。旗县市农牧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明 确任务面积、质量要求、实施效果等关键指标,由社会化服务组 织或农业企业统一采购包衣剂,提供包衣服务。
2.组织包衣。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农时需要,合理安排包衣 时间,驻村开展包衣服务,乡镇和村级要联合监督服务过程,旗 县市农牧部门要适时组织抽查,保证包衣质量和数量。
3.验收付款。旗县市农牧局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按照要求完 成任务后,按照达标面积结算补贴资金。
此外,各地可因地制宜探索采取“先包后补”或组织统一采 购发放包衣剂的“实物补贴”等方式实施,要务必严格规范管理 流程,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种子包衣技术服务指导、 确保用药安全,加强施用效果抽验,确保发挥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是旗县市农牧局要尽快组织开展主体申报、招标采购等相 关工作,做好审核把关、补贴发放、技术指导、效果跟踪等工作。 二是各地要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 明,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 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情况,实施一主 体一档案,完善全流程档案资料;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规范据 实支付补贴资金。三是各旗县市农牧部门要组建技术指导组,根 据当地大豆重茬情况、根部病虫害发生情况和防控需要,指导种 植主体有针对性选择使用高效对症的包衣药剂,组织协调相关社
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优质包衣药剂、开展包衣服务。
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 等方式,引导科学规范开展大豆种子包衣。要及时总结好经验、 好做法、好模式,实施地块大豆收获后,认真总结实施情况和成 效,11 月 15 日前将有关工作总结报送兴安盟农牧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肖冰 兴安盟农牧局种植业管理科0482-8288717 王坤 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推广科 0482-828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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