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有关单位、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更好地凸显科研力量优势,助推兴安盟农牧业一体化发展,促进跨区域创新资源整合,提升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共兴安盟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兴机编委发〔2025〕29号),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正式更名为兴安盟农牧科学院。
更名后,原单位职责、隶属关系及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均保持不变,原以“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名义开展的业务和签订的协议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兴安盟农牧科学院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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