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盟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发〔2025〕153号)要求,依据《兴安盟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兴农牧发〔2021〕62号)规定,经旗县市组织申报、盟农牧局组织兴安盟推进农牧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书面审核及实地查验后,确定了前十批兴安盟盟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名单(附件1)和拟认定企业名单(附件2)。现将监测合格企业和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12日—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兴安盟农牧局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科联系。
联系电话:0482-8288720。
附件:1.前十批监测合格兴安盟盟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兴安盟农牧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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