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条规模出栏奖补。对年实际出栏育肥肉牛100头以上或肉羊3000只以上、达到验收标准并通过实地核验的养殖主体,按出栏肉牛300元/头、肉羊60元/只标准给予补贴。
备注:因政策调整,自2026年9月1日起,肉羊奖补出栏门槛调整为1000只(含)以上。
解读内容
1.奖补对象:养殖场户、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园区、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出栏规模达到规定标准,填写《牛羊规模化出栏奖补申报表》并携带以下资料:①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和养殖园区地理位置(含四至信息及经纬度);②企业营业执照或养殖场(户)身份证明;③外购架子牛羊提供购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自繁自育提供基础母畜存栏证明;④屠宰加工企业收购肉牛、肉羊的支付凭证;⑤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⑥屠宰加工企业屠宰确认单或结算单;⑦基础设施、设备、存栏影像资料;租赁场地的额外提供租赁合同。提交至当地农牧主管部门。
3.奖补标准:肉牛300元/头,肉羊60元/只,需实地核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享受。
4.申报流程: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旗县农牧部门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验,按要求公示后上报盟市→盟市复核汇总上报自治区备案→自治区按比例抽查核实→资金通过惠企直达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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