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创建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支持肉牛肉羊全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政策解读(三)——扶持规模经营,激活养殖动能

来源:盟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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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条规模出栏奖补。对年实际出栏育肥肉牛100头以上或肉羊3000只以上、达到验收标准并通过实地核验的养殖主体,按出栏肉牛300元/头、肉羊60元/只标准给予补贴。

  备注:因政策调整,自2026年9月1日起,肉羊奖补出栏门槛调整为1000只(含)以上。

  解读内容

  1.奖补对象:养殖场户、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园区、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出栏规模达到规定标准,填写《牛羊规模化出栏奖补申报表》并携带以下资料:①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和养殖园区地理位置(含四至信息及经纬度);②企业营业执照或养殖场(户)身份证明;③外购架子牛羊提供购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自繁自育提供基础母畜存栏证明;④屠宰加工企业收购肉牛、肉羊的支付凭证;⑤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⑥屠宰加工企业屠宰确认单或结算单;⑦基础设施、设备、存栏影像资料;租赁场地的额外提供租赁合同。提交至当地农牧主管部门。

  3.奖补标准:肉牛300元/头,肉羊60元/只,需实地核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享受。

  4.申报流程: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旗县农牧部门开展材料审核、现场核验,按要求公示后上报盟市→盟市复核汇总上报自治区备案→自治区按比例抽查核实→资金通过惠企直达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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