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优质饲草收贮补贴。对草食家畜养殖场(户)、饲草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及社会化服务组织收贮全株青贮玉米、青贮苜蓿等优质饲草,按每吨50元标准给予补贴。
解读内容
1.补贴对象:以收储利用优质饲草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牧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
2.补贴品种:以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为主。
不予补贴:玉米采收籽粒之后的黄秸秆或其他作物秸秆,不在本项目补贴范围内。
3.补贴标准:按照实际收储优质饲草吨位核算,每吨补贴50元,实行先收储、后验收、再补贴。
4.申报流程:项目主体自主申报→苏木乡镇开展确认、验收→旗县市核验、公示、形成验收报告→资金直接拨付。
第2条饲用燕麦种植补贴。对农牧民、饲草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饲草生产企业及规模养殖场集中连片种植饲用燕麦300以上的,每亩每年补贴70元。
解读内容
1.补贴对象:从事饲草种植的专业合作社、饲草种植大户、饲草生产企业和规模养殖场。
2.申报条件:要求相对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单个主体验收合格面积达到300亩以上,零散小面积种植不享受补贴。
3.补贴标准:自治区财政每亩补贴70元。
4.申报流程:项目主体申请→旗县市审核、立项、制定实施方案→旗县市验收、公示→兑付补贴资金。
第3条优质苜蓿种植补贴。对饲草专业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家庭农牧场、苜蓿种植户等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优质苜蓿300亩以上的,每亩累计补贴1000元,分3年发放。
解读内容
1.补贴对象:农民饲草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苜蓿种植户等经营主体。
2.申报条件:
(1)相对集中连片种植300亩以上;
(2)必须与区内奶牛养殖场签订购销合同;
(3)种植地块持续种植管护周期不低于5年,需长期管护经营,不得短期改种其他作物。
3.补贴标准:每亩合计补贴1000元/亩,在3年内分两次兑付,并非一次性发放。
4.申报流程:项目主体申请立项→旗县市组织项目主体编制方案、并推荐至盟农牧部门→盟农牧部门审核、公示、批复立项→旗县市验收、公示→分期拨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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