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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来源:盟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5-0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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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兴安盟统计局

  兴安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根据兴安盟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盟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盟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293,从业人员13639,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0%15.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2.1%,零售业占57.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8.4%,零售业占51.6%(详见表4-1)。

  表4-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3293

13639

批发业

1386

660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06

22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15

118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1

10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8

5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92

646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75

135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48

793

贸易经纪与代理

14

29

其他批发业

67

213

零售业

1907

7031

综合零售

110

63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79

45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98

23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4

24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07

185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49

254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6

44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60

37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4

24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详见表4-2)。

  表4-2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3293

13639

内资企业

3286

13586

其他统计类别

7

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7.34亿,2018年末下降0.8%;负债合计220.46亿,2018年末下降5.6%

  2023,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2.79亿,2018末增长11.2%(详见表4-3)。

  表4-3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87.34

220.46

232.79

批发业

245.76

186.92

155.5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58.54

122.52

81.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4.43

16.50

29.7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94

0.45

0.4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20

0.17

0.1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6.65

4.41

8.53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4.14

36.36

24.7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88

5.90

10.39

贸易经纪与代理

0.14

0.12

0.01

其他批发业

0.84

0.50

0.38

零售业

41.57

33.54

77.24

综合零售

7.73

5.99

2.1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18

1.83

2.1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7

1.66

0.4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58

1.03

1.4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38

2.39

5.1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8.79

17.20

60.9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39

1.40

2.9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00

1.40

1.6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95

0.64

0.5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盟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71个,从业人员477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5%和5.5%(详见表4-4)。

  表4-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471

4778

道路运输业

357

3039

水上运输业

5

16

航空运输业

5

1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8

3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65

514

邮政业

31

1165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其他统计类别占0.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他统计类别占0.1%。

  • 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2.7%;负债合计40.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6.5%。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62亿元,比2018年增长76.9%(详见表4-5)。

  表4-5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50.32

40.04

15.62

道路运输业

33.01

28.11

10.37

水上运输业

0.25

0.14

0.004

航空运输业

0.06

0.06

0.01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9

0.07

0.0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5.27

10.75

1.85

邮政业

1.63

0.92

3.30

  • 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盟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99个,比2018年末增长6.4%;从业人员2079人,比2018年末下降11.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7.2%,餐饮业占52.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6.2%,餐饮业占53.8%(详见表4-6)。

  表4-6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99

2079

住宿业

94

961

旅游饭店

38

524

一般旅馆

50

412

其他住宿业

6

25

餐饮业

105

1118

正餐服务

87

905

快餐服务

8

78

其他餐饮业

10

13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

  • 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负债合计6.4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2.7%。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9%(详见表4-7)。

  表4-7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9.25

6.44

2.63

住宿业

7.56

4.64

1.40

旅游饭店

6.47

3.97

0.91

一般旅馆

0.94

0.65

0.48

其他住宿业

0.15

0.02

0.01

餐饮业

1.69

1.80

1.23

正餐服务

1.65

1.76

1.10

快餐服务

0.02

0.02

0.05

其他餐饮业

0.01

0.02

0.0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盟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82个,比2018年末增长43.9%;从业人员2260人,比2018年末下降0.6%(详见表4-8)。

  表4-8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282

226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7

149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5

29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0

46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1.8%,外商投资企业占28.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0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6.2%;负债合计18.7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5%。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11亿元,比2018年增长24.1%(详见表4-9)。

  表4-9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5.08

18.79

16.1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2.39

17.48

14.9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30

0.27

0.2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9

1.03

0.95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盟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58个,比2018年末增长21.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1个,比2018年末增长11.0%;物业管理企业320个,比2018年末增长48.8%;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7个,比2018年末下降2.0%。

  2023年末,全盟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167人,比2018年末增长36.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44人,比2018年末下降9.4%;物业管理企业4939人,比2018年末增长94.0%;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6人,比2018年末下降21.2%(详见表4-10)。

  表4-10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658

7167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1

1544

物业管理

320

4939

房地产中介服务

97

346

房地产租赁经营

37

336

其他房地产业

NA

NA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全部为内资企业。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盟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7.0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5.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46.6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9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7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0.8%、120.1%和3.8%。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35.3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0.2%。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32亿元,比2018年增长54.3%(详见表4-11)。

  表4-1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367.05

335.32

40.32

房地产开发经营

346.65

317.62

36.28

物业管理

3.94

3.92

2.87

房地产中介服务

0.27

0.14

0.32

房地产租赁经营

12.77

10.74

0.85

其他房地产业

3.42

2.90

0.00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盟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890个,从业人员635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9.7%和4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7%,商务服务业占81.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0.3%,商务服务业占79.7%(详见表4-12)。

  表4-1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1890

6353

租赁业

354

1292

商务服务业

1536

506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其他统计类别占0.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他统计类别占0.1%(详见表4-13)。

  表4-13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1890

6353

内资企业

1882

6344

其他统计类别

8

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2.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6.23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1.9%和2.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96.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3%。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02亿元,比2018年增长128.0%(详见表4-14)。

  表4-1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572.57

296.02

13.02

租赁业

6.34

3.70

2.84

商务服务业

566.23

292.32

10.1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4]对单位数较少的分组数据用NA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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