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兴安盟行署印发《兴安盟数字政府建设(2024—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共分3部分37条,主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从加快推进兴安盟数字政府建设进程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安排部署,现将出台背景和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2024年3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12号)文件,为加快推进我盟数字政府建设进程,按照盟委、行署关于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依据自治区方案结合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方案制定后报经了盟行署,行署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盟行署名义印发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共分为3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按照自治区指导意见、各单位意见建议逐项制定落实措施,细化提出符合兴安盟实际的37条具体措施,并制定了相应任务分工表,确保实施方案实用有效。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了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完善制度建设、促进数据共享开放、强化支撑能力、加强安全保障5个方面任务。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数字素养、强化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具体要求。
三、《实施方案》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提升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从加强经济领域数据整合、汇聚、治理、加强行政监督监管综合水平;提高信访案件化解水平等20个方面论述各部门在加强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方面承担的具体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从建立政府信息化项目运维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化项目审批制度2个方面明确了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
(三)促进数据共享开放。从提升数据归集质量,拓宽数据应用场景;建立数据共享开放规范;严格落实国家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完善全盟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功能,持续为政务服务场景、基层数据治理赋能;完善政务数据目录清单;提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数据质量管理6个方面,对各部门承担的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
(四)强化支撑能力。从建设全盟统一的政务云平台;持续按需加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面,提升政务外网吞吐量2个方面提出了在全盟信息化重要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内容。
(五)加强安全保障。从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测评制度;提升政务外网安全防护能力;筑牢云、网、数、应用安全防护体系4方面明确了各部门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方面的具体工作。
四、如何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围绕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工作任务、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成立了兴安盟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健全领导机制、统筹指导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字素养和技能教育、强化干部培训、利用新媒体矩阵做出正向宣传引导等举措,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