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4年7月30日由盟行署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工作方案》起草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兴安盟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不断扩容,城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强化,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改善,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不断减轻。对标发展新阶段的目标要求,我盟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方案》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61号)精神基础上,结合我盟工作实际,提出了兴安盟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具体工作举措和要求,努力破解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健康需要,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兴安建设。
二、《工作方案》总体要求是什么?
《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兴安盟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防病治病、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建设“模范自治区”相适应的“能力现代化、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工作方案》从五个方面,明确和细化了23项具体任务。
一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出推进盟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夯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防融合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打造高效应急与急救体系;推进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
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精细化管理,提高运行质量。提出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三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坚持高质量发展。提出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提出改善全过程就医感受;提升智慧健康医疗服务水平。
五是强化要素保障,建立现代科学治理体系。提出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持续深化人事编制和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医保政策支撑作用;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四、如何做好《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
《工作方案》提出各旗县市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将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强化部门协同,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