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工资增长机制的通知》

来源: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1-11-26 17:30:3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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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制定《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工资增长机制的通知》?

答:退役军人工作事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盟委、行署会议精神,确保退役军人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到位,经盟行署同意,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全盟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工资增长机制。

二、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工资增长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就业援助岗位工资每年增长100元/月,如退役军人违反就业援助劳动合同,按照就业援助劳动合同规定处理。

三、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工资增长机制从什么时间起执行?

答:就业援助工资增长标准自2022年1月起执行,暂行三年。如国家、自治区层面出台新的政策,遵从国家、自治区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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