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兴安盟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兴安盟区域经济合作局 发布日期:2023-01-31 10:36:1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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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决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大抓招商引资的决策部署,助力全盟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突破,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管理机制,打通项目从招引到落地到达产等环节,提升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水平,提高投资综合效益,夯实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结合全盟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旨在改善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上存在落地难、落地慢、职能部门服务滞后的现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2年11月31日,盟区域经济合作局根据对全盟招商引资项目的调度梳理情况,结合各地区招商引资项目“三表一单”的推进落实情况,形成了《兴安盟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初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会议研究。2023年1月4日,盟行署分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并提出相关意见。会后,我局进一步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征求意见。2023年1月5日至12日,我局将《管理办法》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其中45家单位反馈无意见,盟委办、纪委监委、检察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5家单位反馈了修改意见,已经采纳。

  (四)盟行署常务会议审议。2023年1月28日,提交盟行署2023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

  (五)正式印发实施。2023年1月31日,《管理办法》以盟委办、行署办名义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组织体系、服务事项、督导考核三个部分。

  组织体系主要是明确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在盟区域经济合作局负责统筹推进,各旗县市、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农垦事业发展中心、盟直有关部门按属地和职能各负其责。

  服务事项部分从项目招引、项目落地、项目运营、项目退出四个部分开展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招引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储备、项目洽谈、项目签约三个部分;项目落地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和项目认定及优惠政策兑现三个部分内容;项目运营环节,主要是服务跟踪机制,从人才服务、金融支持到司法保障,确保企业在运营中的主要困难能够得到解决,保证了企业招得来、落得下也能活得好;项目退出环节,目的是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签约后不能按要求履约落地的,要及时开展退出,保证招商引资工作有效有序。

  督导考核部分,主要是围绕日常督导、目标考核、奖惩机制三个方面,通过“三表一库”制度(包括在谈未签约项目表、签约未落地项目表、落地未投产项目表、招商引资储备项目库),强化对招商引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既有平时督导检查,也有年底绩效考核,实现有奖有惩,良性发展。

  四、关键词诠释

  “一库三表”:招商引资储备项目库、在谈未签约项目表、签约未落地项目表、落地未投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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