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兴安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27 09:24:02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兴安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解读

  现将《兴安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内党发〔2022〕36号)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盟建设,结合兴安盟实际,出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起草程序,经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开展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企业座谈,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本局法制科、法律专家、知识产权专家、各相关部门及各旗县市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收到建议6条,采纳4条,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由行署分管副盟长主持召开专题研讨会议深入研究,通过盟行署常务会议审议,报盟委同意后印发。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兴安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一)明晰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盟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显著提升,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顺畅,保护制度完善,管理作用凸显,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为助力兴安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到2035年,全盟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知识产权与地区特色产业、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综合运用成效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健全完备,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确定了七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

  二是全力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体系。构建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机制,突出高价值专利培育导向,全力打造高价值商标品牌。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体系。构建公平正义司法保护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执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是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运用政策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五是推进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

  六是夯实知识产权发展人文社会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文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能力建设。

  七是扩大知识产权交流促进协同发展。促进区域协同与国际交流。

  (三)制定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要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科技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突出重点,优化结构,保障任务落实。

  三是完善评估考核。将知识产权强盟建设实施工作纳入盟直相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各旗县市党委、政府年度政绩考核体系,督促盟直相关部门及各旗县党委、政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责任。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